品 名:食品級漂白水
別 名:次氯酸鈉液
此次氯酸鈉液已通過SGS檢驗,符合衛福部標準
1.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,衛生福利部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, 依第(二)類殺菌劑附表所修訂之規格如下:
- 外 觀:無色至淡黃色液體,有氯臭。
- 含 量:有效氯4%以上。
- 溴酸鹽:50ppm以下(自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施行)。
- 分 類:食品添加物第(二)類。
- 用 途:殺菌劑。
2.依該標準之第2條規定各類食品添加物之品名、使用範圍及限量,應符合規定使用該食品添加物。 3.衛福部公告之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
- 砷:0.05 ppm以下(以As2O3計);依產品標示,於稀釋後使用時之溶液濃度為基準。
- 重金屬:1 ppm以下(以Pb計);依產品標示,於稀釋後使用時之溶液濃度為基準。
- 甲醇含量:1 mg/mL以下。
- 壬基苯酚類界面活性劑:百分之0.1(重量比)以下。
- 螢光增白劑:不得檢出。
- 香料及著色劑,應以准用之食品添加物為限。